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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 资深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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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 资深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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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表决结果出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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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ok 论坛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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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刚才帮别人忙去了
这方便偶还没关注哈
__________________ 没有不可能发生的走势,只有想象不到的走势。
你能看到多远的过去,就能看到多远的未来。要用历史的胸怀去体味世界,使自己省察内心,进而辛勤劳作!
存上等心,结中等缘,享下等福。珍惜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和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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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 资深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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窈窕是个大忙人
偶今天尾盘又加了点钢
不知明天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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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 资深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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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福蛮关注这个的,不知跑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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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k 资深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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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日期: 2003-11-27 16:48 | IP 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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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是的,还是钢,5号钢
__________________ 持续性的理想交易是一种程序,它不断放弃无效的概念,而不是盲目的执着。
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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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 资深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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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日期: 2003-11-27 16:52 | IP 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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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K,偶和你一起并肩大炼钢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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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ok 论坛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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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日期: 2003-11-27 17:04 | IP 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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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看到多远的过去,就能看到多远的未来。要用历史的胸怀去体味世界,使自己省察内心,进而辛勤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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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至灵开 资深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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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日期: 2003-11-27 18:26 | IP 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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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这些精英们真叫人失望
打死我也不敢进600005
__________________ 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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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至灵开 资深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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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日期: 2003-11-27 18:34 | IP 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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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它不下破这个整理旗形,我看到的也只是它强烈看空的信号,跌破,只会增强我看空它的信心,尽管我不知道它到底会怎么走

__________________ 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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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 资深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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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要打起来了?
__________________ MACD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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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 资深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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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专报:台“公投”不设限版通过
2003年11月27日 19:25
凤凰卫视11月27日消息 台湾“立法院”今日下午四点四十五分开始表决“公投法草案”有关适用事项条款,就最关键的“统独公投”各个政党的版本表决,结果通过国、亲版本的“统独公投不设限”、“公投”由公民投票审议委员会为之。其它蔡同荣版、台联版、无党籍版以及民进党版的“制宪、公投”通通被封杀。
今天国亲版本是以114票比96票,表决通过国、亲版本,也就是台湾公民投票除重大政策创制、复决外,也适用“宪法修正案”的复决;另外,“公投”业务由“公投审议委员会”主掌。 而其它通过的重要条文还包括“公投”主管机关为“行政院”。
凤凰卫视时事评论员曹景行先生对此发表评论指出,现在的情况看来,有一些变化,通过的“第二条”不是我们早前所认识的版本,而是后来修定的版本,看来通过的还是一个不设限的版本。从北京的角度来看,这就是一个危机,这个危机就是国民党也放弃了立场。因为很简单,一个公民投票,怎么能够投到最根本的问题,用这种方式来解决,那是一个很不负责任的方式。国民党与民进党做了哪些交换?或者是一个策略的考虑,这个我们还要看,但无论如何,这么一个“公投法”通过以后,对两岸关系是埋下了一个随时可以爆炸的“不定时炸弹”。
曹景行先生认为,因为既然这样,只要一个所谓的审议委员会同意,就可以把领土变更也放进去(公投),“国号”也可以“公投“,台湾“独立”也可以作为公民投票,那台海两岸永无宁日,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
曹景行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看国民党和亲民党今天以悄悄的方式修改了自己提出来法案条文最关键的内容。这也有他们自己心理的状态。从昨天到今天出现这么关键的转变,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党是不应该的。
现在我们看这个事情的发展,关键点应该关注这几个方面,一个是今天最后通过的情况,特别是我们看到第二条的版本和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刚刚通过,是按照民进党的版本,也就是说当”台湾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可以通过用”公民投票“来决定“国家安全”这些问题,这也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
既然这一条是按照民进党的条文,而前面第二条是按照已经大幅把原则的东西都拿掉了的国民党的版本,这样的一种条文最后的结果,我想是北京方面不要说是接受,我觉得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这两天,整个民调中有一些新的变化,也就是说,半个月前,好象民进党的气势比较旺的情况下,到这两天国民党和亲民党有可能重新上升的趋势,特别是在王金平出任竞选主委的情况下,也就是民调气势包括这次如果通过之后,这个情况会怎么样。国民党、亲民党是不是在“统独”问题上把被动的局势摆脱了?甚至可以占主动了?这个都要看。
但是有一点我在想,这实际上也是“台独”方面的力量,包括李登辉,包括陈水扁,用选举这么一个形势来劫持了国民党,而国民党当中的一些本土势力也配合用这个话题劫持了连战,而国民党这样的转变也有胜败,如果是国民党和亲民党不能合的话,不能一起成为蓝军阵线的话,可能就会输掉,选战用这个话题劫持了亲民党,所以这个趋势是非常严重的。
也就是说,台湾岛内的政治势力在“统独”的问题上已经没有一个能够很坚定的站在反对“台独”立场的一个主要的政党。我想这要看清楚的,这不是说谁在这次选举的胜败了,而是整个长期的趋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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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至灵开 资深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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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日期: 2003-11-27 23:39 | IP 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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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不过10点BH不来啊,忙着谈恋爱吗?
__________________ 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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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ok 论坛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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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日期: 2003-11-28 10:48 | IP 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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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投立法”通过国亲版
日期:2003/11/28 [已阅读37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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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媒体报道说,今日在台“立法院”举行的对“公投立法”的各类版本进行投票结果显示,国亲版“公投法”在“立法院”获通过。
据了解,台“立法院长”王金平宣读了“公投法”的各个版本,包括蔡同荣版、民进党版、“行政院”版及无党籍版均被否决。
目前,台“立法院”正在对国亲版“公投法”进行逐条表决。
[相关链接]
台媒体对蓝绿阵营各类“公投法”版本进行比较
台政坛中的朝野各党连日密集协商所谓“公投法草案”,目前仅对少数“公投”程序性规定及罚则等条文达成共识,对于最具争议的“公投”适用范围、排除事项、主管及审议机关、提案及连署人数及投票日期是否与“大选”合并举办等争议问题全数遭到保留。
台湾的东森新闻网今日对各版本的“公投法”中对“公投”事项比较进行了比较(其中国民党版仍在修改中),转摘如下:
一、适用范围
“行政院”版:
1.法律立法原则之创制或法律之复决。2.重大政策议题。3.“修宪”及“制宪”议题。4.“国家”遭受外力威胁,致“主权”有改变之虞,“总统”得经“行政院会”决议,交付“公投”。
国民党版:
1.法律之复决。2.“立法”原则之创制。3.国家重大政策之创制或复决。(复决应于法律生效、政策发布后半年内提出)4.“宪法”修正原则之创制(“宪法”修正之创制人民连署后经认定即送立院审议,不经“公民投票”)
“台联党”版:仅明定排除事项,即除排除事项外均可
二、排除适用事项
“行政院”版:预算、租税、人事、薪俸
国民党版:1.“宪法”制定、“国号”及“领土”之变更。2.“外交”、军事、“国安”、宣战、媾和、预算、租税、人事、社福、特定族群事项。
“台联党”版:预算、租税、人事、薪俸
三、提案程序
“行政院”版:
1.公民千分之五提案,经听证后发给连署书,百分之二或五(“修宪”议题)连署。2.除“修宪”议题外,得由“行政院”提出,经“立法院”同意。3.防御性“公投”:“总统”提出经“行政院会”决议。
国民党版:
1.公民百分之一提案,经审议后,百分之五连署。2.排除“政府机关”提案权。(“政府机关”不得藉用任何形式对各项议题办理或委托办理公投,不得动用任何经费及调用各级政府职员。)(禁止咨询性“公投”)
“台联党”版:1.公民连署2.“立委”2/3出席及出席之2/3决议。3.“总统”提案经“行政院会”决议
四、“公投”审议机关
“行政院”版:由现有中选会举办听证(“行政院长”提请“总统”派充,具一党籍者不得超过委员总额五分之二)
国民党版:另成立“行政院公民投票审议委员会”,委员21人,除中选会“主委”为召委外,依立院各党团席次比例推荐,提请“总统”认命。
“台联党”版:无审议机关,主管机关为中选会
五、投票日程
“行政院”版:公告后28日起至六个月内投票,得与全台性“选举”同日举行。
国民党版:
1.公告三个月后起,与该年“立委选举”同日举办,但该年内无“立委选举”时,得单独举办。2.不得与“总统选举”同日办理。
“台联党”版:公告后三个月至六个月期间投票,遇有全台性“选举”,应合并同日举行。
六、投票结果“行政院”版:
1.法律创制:“行政院”应于三个月内送“立院”审议,“立院”应于下一会期休会前完成审议。2.法律复决:第三日起失效。3.重大政策:权责机关为应必要处置。4.“修宪”:“立院”应于半年内拟定修正案,提请“国大”复决。
国民党版:
1.法律创制:“行政院”应于三个月内送“立院”审议,“立院”应于下一会期休会前完成审议。2.法律复决:第三日起失效。3.重大政策复决:权责机关于一年内完成变更执行。
“台联党”版:“政府机关”应于该年度内,完成相关法律之制定修正及预算之变更执行。
新闻资料:各版本“公投法”简介如下:
民进党“立委”蔡同荣版:内容共有16条﹐主要内容为:“公投”适用事项包括“国旗﹑国歌﹑国号﹑领土变更﹑国家主权”等“国家”定位问题及其它“全台性”重大政治议题。蔡同荣强调“公投法”不应设限,不管是“制宪”、“修宪”、“统独”等,都应纳入“公投”。
民进党版:民进党在2003年9月8日晚间整合出蔡同荣“加强版”的“公投法”草案。其中,“修宪议题”可适用“公投法”,包括所谓“国会改革、国旗、国号、领土变更”等,整合版本据称还纳入“防御性公投”概念。民进党将蔡同荣版“统独公投”条文删除,改列于说明栏,并保留党团版“防御性公投”原则。
所谓“防御性公投”规定:“当‘国家’遭受外力威胁,导致‘主权’有改变之虞,‘总统’得经‘行政院会’决议,发动‘公投’”。民进党团干部在说明整合版本条文时,多次强调这个版本是“由蔡同荣领衔提案”,给足“蔡公投”面子。
民进党内部一度对“公投法”版本有疑义,并曾上演一出“内讧戏”(在此之前,蔡同荣所属多位“独派立委”,力挺蔡同荣版本,争取在党团会议中寻求过半数支持;但属于陈水扁“正义联机”的“立委”林重谟上午却跑到蔡同荣一边的开会现场支持蔡同荣版“公投法”)。当日下午开会后,民进党内部总算再度统一口径,重新提出“蔡同荣加强版”“公投法”草案。
据了解,“公投法”争议点之一在于“统独公投”的发动权,民进党版本中,民进党团深怕会“失控”,因此只有陈水扁有“统独公投”发动权;蔡同荣版本主张由民众发动;国亲党团则是根本不支持“统独公投”。
“行政院”版:2003年9月30日,台“行政院”称,将和民进党团联手推动“公投法”草案取代先前“政院”提出的“创制复决法”草案,因此包括“领土变更”、“更改国号”等议题,都可以列入“公投”。“政院”推动的“公投”版本将包括下列三项:一、“法律立法原则之创制或法律之复决”。二、重大政策或其它重大政治议题。三、“修宪”议题。
相较于“蔡同荣版”直接明文规定,所谓“国旗”、“国歌”、“领土变更”、“国家主权”等“国家定位”议题。“政院”推动的版本虽未载明但却强调称,“民众得提出宪法修正意见作为修宪机关修宪之依据,举凡宪法之规定,均得作为‘公民投票’之议题,如‘国会改革’、‘国旗’、‘国号’、‘领土变更’等”。
国亲版:国亲党版的“公投法草案”10月23日出炉,据了解,该草案排除台当局发动“公投”,并且不允许“统独”、“宪政层次”等搞“公投”,并明定“公投”与明年“大选”脱钩。
国亲两党版的“公投法草案”规定,发动“公投”的主体为民众,排除台当局提案权;全台性“公投”提案、连署门槛需达最近一次“大选”人口1%、5%;地方性”公投“提案、连署门槛则为县市长选战人口2%、10%。据了解,有关“国号”、“国旗”、“领土变更”及其它“宪法”的制定,被排除在“公投”范围外。
但在11月16日,国民党中央最后定调,“宪法条文中‘固有疆域’可弹性解释,国亲不必主动触及领土范围问题”。但泛蓝军对“公投”议题持开放态度,不再坚持反对涉及“国旗、国号、领土变更”的“公投”。(资料内容综合台湾媒体)
-摘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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